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表时,须将【人员信息登记】中所有状态为“正常”的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实、准确的填写完整。
方法二:使用导入模板批量修改。
1、在【人员登记】中点击【导出】按钮,根据需要选择状态后点击【确认】;
2、在导出的EXCEL人员信息表中对【联系电话】列进行补充或修改;
3、在【人员登记】中点击【导入】按钮,选择已修改保存的EXCEL人员信息表,完成导入。人员信息数据将根据表单批量更新修改。
请纳税人最晚于9月份申报期结束前完成人员信息的补录工作,自2017年10月1日起,未填写手机号码的申报数据将无法正常申报。